2020年8月,甘肃一女士姜某在酒泉市人民医院体检时,发现宫颈异常,经病理检查确诊为“宫颈高级别上皮内瘤变Ⅲ级(CINⅢ级)”,医生明确告知她:此为典型癌前病变,若不及时干预,极有可能发展为浸润性宫颈癌。
姜某于2018年为自己投保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,还附加特定疾病豁免保费及轻症赔付责任,依其想法,“原位癌”在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,应可获得基本保额20%的特定疾病保险金,且后续保费可豁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