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有恒先生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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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4-04-09 21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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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倒在我自己的落伍。还有一点小事情。就是,我先前的弄“刀笔”的罚,现在似乎降下来了。种牡丹者得花,种蒺藜者得刺,这是应该的,我毫无怨恨。但不平的是这罚仿佛太重一点,还有悲哀的是带累了几个同事和学生。

他们什么罪孽呢,就因为常常和我往来,并不说我坏。凡如此的,现在就要被称为“鲁迅党”或“语丝派”,这是“研究系”和“现代派”宣传的一个大成功。所以近一年来,鲁迅已以被“投诸四裔”为原则了。不说不知道,我在厦门的时候,后来是被搬在一所四无邻居的大洋楼上了,陪我的都是书,深夜还听到楼下野兽“唔唔”地叫。但我是不怕冷静的,况且还有学生来谈谈。然而来了第二下的打击:三个椅子要搬去两个,说是什么先生的少爷已到,要去用了。这时我实在很气愤,便问他:倘若他的孙少爷也到,我就得坐在楼板上么?不行!没有搬去,然而来了第三下的打击,一个教授微笑道:又发名士脾气了。厦门的天条,似乎是名士才能有多于一个的椅子的。“又”者,所以形容我常发名士脾气也,《春秋》笔法,先生,你大概明白的罢。还有第四下的打击,那是我临走的时候了,有人说我之所以走,一因为没有酒喝,二因为看见别人的家眷来了,心里不舒服。这还是根据那一次的“名士脾气”的。